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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师范生实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11-12 浏览量:

关于2010级师范生实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2] 41
教学系: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10级师范类学生将于2012-2013-2学期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为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1、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位系领导作为学校和学生实习工作的联络人。
2、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出详细的专业实习方案,指导本系实习工作。
3、各教学系选派1-2名师范专业教师作为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候选人(本次大约需要13名带队驻点指导实习教师),为不影响校内的正常教学工作,安排的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应无其他教学任务。为加强“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带队教师除完成实习生指导任务外,还必须深入实习学校教学一线,完成一定量的听课、讲课等教学活动。
二、工作要求
1、实习工作的开展应遵照《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和《郧阳师专教育实习工作规范》的要求。
2、教学系必须召开实习动员大会。会上要公布各系专业实习方案,讲清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实习时间,实习要求和实习纪律,严防学生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树立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动员大会要开展实践教学平台培训工作,使指导教师和学生熟悉系统运行的各环节流程,明确各角色职能和职责。
3、实习方式采取集中实习(学校安排)和分散实习(自己联系)相结合的形式。教学系要严格审批自主实习学生申请,对于确有充分理由,需要自主实习的学生可在实践教学平台下载中心下载《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申请自主实习,原则上自主比例不得超过1/2。教学系将本系实习生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分类统计,填写《郧阳师专实习生实习方式分类统计表》。为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集中实习人数必须于12月20前完成并上报教务处。
4、师范专业实习时间为一学期,即2012年2月开学第一周至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不允许学生擅自到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到学校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2013年拟使用实习基地名单见附件1)。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必须经系领导的批准,并给教学系或辅导员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实习方式和调换实习地点。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完成《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并按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的要求进行换岗申请与审批,待批准后再进行换单位实习,如果没有得到批准,将按原岗位进行考核与成绩评定。
6、师范专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具体工作内容必须填入《郧阳师专多功能实习手册》,并按学校要求登录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填写实习日志,完成实习任务书要求的各项工作。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完成盖有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鉴定表(鉴定表装学生档案),指导教师根据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及实习效果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7、所有师范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凡未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8所有学生必须使用网络管理系统,未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提交实习日志没有达到网络要求的最低数量的、考勤不达标的、变更实习单位未上传申请表扫描件或向指导教师提交原件的、未提交实习报告等的学生,将无法形成顶岗实习最终成绩,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9、教学系安排的实习带队指导教师须到教务处登记备案,领取《郧阳师专带队教师工作手册》,实习指导教师要按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的要求,登录系统,及时指导学生。
三、其他事宜
1、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名单请于2012年12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系学生实习方案、《郧阳师专实习生实习方式分类统计表》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
2、教学系统一到教务处为分散实习的学生领取实习介绍信(一人一份),领取时间为2012年11月19-20日。
3、请各系在20121228前将本系实习单位录入系统,将所有学生分配至指导教师。其中混合编队开展集中实习的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名单由教务处确定后通知各教学系,教学系将本系各专业集中实习的学生指定至指导教师。对各系自主实习的学生,各系根据师资和学生实习的分类情况,灵活安排本系专业教师和辅导员承担实习指导任务。
4、所有学生28日后,可以登录网络申请实习,并填写相关资料。学生实习申请审核通过后,学生与指导教师就形成了绑定关系,在整个实习期间将不能修改。
5、相关表格请到实践教学平台下载中心下载。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2013年拟安排实习生实习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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