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本届毕业生工作,6月10日,文学院开展2023届毕业论文审定工作暨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分三个环节进行。
6月10日上午,文学院在崇文楼B607室开展毕业论文会审工作会议。会前,文学院院长郝文华教授强调毕业论文工作重要性,“开展毕业论文会审工作是本科合格评估工作的需要,既是对毕业生学士学位负责,也有助于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夯实学院办学实力。”文学院副院长赵崇璧介绍本届毕业论文总体情况,解读《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并演示会审流程。本次会审抽调27名骨干教师分九个小组对本届436篇毕业论文进行审核打分。
6月10日下午,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明理楼B708召开工作会议。会上,毕业班辅导员彭涛、柳宇分别汇报文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并详细介绍不能如期被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情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分批次授予学士学位方案形成一致性意见。
6月10日晚,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毕业论文复审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毕业论文工作。会议对会审评分较低的论文进行复审,指出问题并逐一进行表决,最终讨论通过首批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晚10点结束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