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2025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会议。根据《汉江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汉师校发〔2025〕5号)文件要求,经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文学院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业158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23级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85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21级书法学专业28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21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45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21级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2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6月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
办公室:崇文楼B604;联系电话:0719--8846036。
文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