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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6-26 浏览量:

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总支):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45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团委决定举办“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凡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免学费等资助的学校大专和中职在校学生必须参加(今年毕业曾获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也可参加)。
(三)征文时间
2012年6月25日至9月5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它刊物上发表。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评选与表彰
本次活动按大专组和中职组分别进行评选表彰。各教学系选送5--8篇优秀作品(中职学生每班选送3篇优秀作品)于9月5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设立奖项如下:
大专组、中职组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获奖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并精心挑选优秀作品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选送部分征文上报教育部参与评选。获奖作品将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并编辑出版文集,分别为《国家资助助我成长(高校卷)》、《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中职卷)》、《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高中卷)》等三卷;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专栏选登。
(六)征文推荐报送
1、报送方式:报送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电子邮件相关要求:所有参加单位均通过学校办公平台报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主题为“征文+报送单位名称”;所有附件(含《学生征文推荐表》)以Word格式报送,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省+学校名称+学生姓名”。
 二、征文活动相关要求
各分团委(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附件:学生征文推荐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团委    
  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学生征文推荐表 /other/upimg/chinese/file/征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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