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郧阳师专第三届教职工
“普通话风采大赛”的通知
各部门:
为喜庆党的十八大,加强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推动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展现全校教师的良好风貌和人文素质,经校领导批准,教务处、工会、组织人事部、中文系等部门将在语言文字活动月期间联合举办郧阳师专第三届教职工“普通话风采大赛”。
一、主题:展教师风采,唱时代颂歌
二、举办时间:2012年11月中上旬(地点待定)
三、组队形式:本次比赛为集体项目。教学系以系为单位,图书馆、后勤集团分别独立组队,机关各部门由机关党总支牵头,组成三支代表队(组队办法附后),各代表队选送1个参赛节目,节目人数不得少于10人。
机关各部门分成三支代表队:
机关一队:党政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部、宣传部、学工部、学校未来发展办(由党政办公室牵头)
机关二队:教务处、科研处、信息技术部(由教务处牵头)
机关三队:工会、招就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规划建设处(由工会牵头)
四、比赛形式:集体朗诵,不超过10分钟;比赛前一天抽签决定各队比赛顺序。
五、评分标准及要求(见附件一)。
六、奖项设置: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10月20日以前将参赛节目登记表送交中文系(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二)。
主办单位:教务处、工会、组织人事部
承办单位:中文系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普通话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一、主题内容(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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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1分):紧扣主题,充实生动,有真情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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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题(1分):积极向上,富有感召力和警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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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话(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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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音(2分):语音准确2分,较准确1.8分,基本准确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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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语速(1分):语速恰当、声音洪亮,表达自然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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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奏(1分):节奏优美,富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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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达(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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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达(1分):表达自然得体,动作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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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感情(1分):处理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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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感召力(1分):富有创意,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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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风(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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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场致意、答谢(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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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装得体,自然大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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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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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赛共设评委7人,采取平均计分
2、评委打分原则从8分起,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朗诵时间掌握在10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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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队总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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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
参赛作品登记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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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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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赛
作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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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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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
配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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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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