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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量:

各教学系:
经与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协商,201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报名工作开始启动,为了做好报名工作,特做如下安排:
一、报名程序
1、采相。各班班长提前到春雪楼晴旅照相馆领取采相登记表,免费采相。请按照以下约定时间采相,逾期不予受理
集中采相时间:1129:数学系、体育系、政法系;
1130:中文系;
121:外语系;
122:物电系、教育系、生化系。
2、交费报名。以班级为单位(不受理个人报名)到招生就业工作处(图书馆二楼205)交纳体检费、资格认定费、材料费、采相及照片处理费共120元,报名时提交名单。报名时间12031206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系辅导员按照“注意事项”指导学生填写所有表格,于1231前交到招生就业处。
4、体检。体检前用铅笔在表格左上角标明专业班级。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需严格按照约定时间进行体检,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地点:十堰市中医院,可坐13路公交到达。
体检时间:12月7日:数学系、体育系、政法系
12月8日:中文系
12月9日:外语系
12月10日:物电系、教育系、生化系
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到中医院指定地点,不能自己带回
5、学前教育专业申报时间在2013年上半年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 注意事项
1、申请“语文”类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甲”及以上,其它类普通话必须达到“二乙”及以上水平,各班在上交填写好的申请表格时,将普通话证书原件一起上交,并在原件上写好专业班级。语文教育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未达到“二甲”水平的,可申报“思想政治”。
2、所有师范类专科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只能是“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只能选择相同或者相近专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思想政治。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可选择“数学”、“科学”其中一种。文科、理科不能交叉报名。
3、请申请人认真填写表格,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资格种类:小学教师资格。
2)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类填“免修”,非师范类“合格”。
3)身份证和普通话合格证直接到春雪楼晴旅照相馆复印,免费。
4)请毕业生将《思想品德鉴定表》(需辅导员签名并加盖系公章)、身份证、普通话复印件夹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里面,装在下发的档案袋中,按时上交,《体检表》由医院负责上交。
5)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需要贴照片外,请申请人将办证照片(两张一寸免冠彩照)贴在档案袋上,在照片下方写上姓名和出生日期(例如:张三19810412
6)教师资格证报名还需要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在20134月底,到时招生就业处会下发通知到各系,请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注意网上填报时间,过期将不能办理教师资格证。
7)请认真填写表格,若有疑问者,各班可汇总问题派代表到招生就业处咨询。
4、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取得教师资格证考试和面试合格证书后,直接到招生就业办理申请教师资格证事宜。
5、丹江校区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先收费,集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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