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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生活安全提示

来源:保卫处 作者:陈军 发布日期:2013-10-29 浏览量:

    1、遇到不法侵害时要采取正当合法途径处理解决,不要以暴制暴,更不能邀约社会人员进校伤害我校学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女生交友要有底线,要洁身自爱,不要给坏人以可乘之机。
    2、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笔记本、手机、钱包不要随便乱放,出门、就寝随手锁门,不给坏人提供顺手牵羊机会。遇到陌生人进寝室要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宿管或拨打8846110报警。
    3、不要购买上门推销的任何产品和服务,谨防上当受骗。比如推销化妆品、报纸等,已接到过类似报警。发现上述人员及时向宿管汇报。
    4、网络购物需谨慎,要到合法网站进行网购以防上当受骗和网络诈骗。(我校已有类似案件发生。网络诈骗区域跨度非常大,公安机关侦查非常困难,达不到一定数额公安机关不予查处。)
    5、预防电信诈骗:不要相信手机短信中奖,陌生人的电话以及伪装成公安机关、银行等的转账电话。公安机关绝不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要求你转账或汇款以及所谓的账户保全等。
    6、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以防发生交通事故。行走时不要带耳机听音乐或低头玩手机。今年10月,十堰市某学校学生因低头玩手机掉下深坑丧命,另一施救同学摔成重伤。“低头族”现在已引发广泛的讨论与关注。
    7、消防设施不容破坏,恶意破坏消防设施是犯罪行为。学校寝室走廊的安全消防装置及指示牌是大家危险时刻的生命保障,请不要损坏。对举报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员学校将给予重奖。
    8、外出随手关掉电源、拔掉电器插头,不要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不要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寝室使用酒精炉、燃油炉、煤气炉等加热食物。不要在寝室点蜡烛。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大功率电器一律收缴并通报处理当事人。

保卫处 

2013年10月29日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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