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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4-22 浏览量: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及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2014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2014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1、网报时间:4月21日8:00—4月30日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
自动关闭。

2、现场确认:已经参加招生就业工作处组织的体检并提交了纸质申报材料的毕业生,无需现场确认,需要修改任教学科的必须到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确认。

二、认定范围

 2014届毕业生

三、 申报注意事项
1、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资格种类根据所学专业情况,只能选择“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湖北”,选择“湖北省十堰市”,认定机构选择“茅箭区教育局”。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茅箭区的,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
选择“十堰市教育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茅箭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申报学科必须严格按照相同相近原则进行,跨学科申报需要参加该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语文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专业报考学科可以选择数学、自然或者科学。
3、其他按照系统要求进行。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4年4月21日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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