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经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文学院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118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231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19级书法学专业26人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19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36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
办公室:崇文楼B604;
联系电话:0719--8846036。
文学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