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经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文学院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14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3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汉语言文学专业:严微、熊丽芬、彭玉娇、王雅茹、张任华、董继民、汤茹琰、郑妍、黄静怡、曹素玥、黄杰、袁明山、余秋丽、苏娟
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王宇、刘警、李金金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2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
办公室:崇文楼B604;联系电话:0719--8846036。
文学院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