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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

来源: 作者:陈军 发布日期:2014-06-16 浏览量:

十堰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招考资格条件:汉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历史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014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湖北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年组织省直部分事业单位,提供1021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97名工作人员。同时,省人社厅为提高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效率,主动服务基层,今年起试行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阶段为市、县提供考务服务,有黄石、十堰、潜江三市提供106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名工作人员同步发布岗位信息,同步报名缴费,同期在各市分考场参加笔试。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三、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9:00至6月19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6月12日9:00至6月19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报考所需的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三)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 12 日至6月18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6月18日16:00前仍未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可于6月19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13日16:00至6月19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确认后,按规定在(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科目50元,参加两个科目笔试考试人员考试费用共100元;只参加一个科目笔试考试人员(《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考试)考试费用为50元。
  (四)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每门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30日至7月5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科目及笔试形式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
  2014年7月5日上午0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考试;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质测试A》或《基本素质测试B》考试。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和《基本素质测试A》;报考工勤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和《基本素质测试B》两科。所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均须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笔试考试。(详见具体岗位表考试要求)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按岗位要求报名参加两门笔试考试的人员,上午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下午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试A》或《基本素质测试B》。按岗位要求报名参加一门考试的人员,参加上午《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考试。
  本次公告同时公布《2014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期间增加专业或操作测试的,由各事业单位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完成后,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按各招聘事业单位各岗位笔试(参加两门考试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只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一门笔试的考生,将全部直接进入面试。考生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六、面试
  各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报经人社厅批准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但如属紧缺专业或高层次人才(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岗位,需报经省人社厅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
  七、总成绩计算及考核体检
  (一)总成绩计算
  1、本年度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为15%;《基本素质测试A》为15%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为15%;《基本素质测试B》为15%),面试成绩70%(凡增加专业科目考试或操作考试的面试,则结构化面试答辩成绩为30%,专业科目考试或操作考试成绩为40%)计算。经审定不参加《基本素质测试A》只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的考试人员,其《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笔试考试成绩作为参考,其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今年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岗位的人员在笔试考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上增加5分,并计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折算。
  具体审核办法详见省人社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省“三支一扶"办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2013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http://.shtml?szyf),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时向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交审核材料。省人社厅将依据湖北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供的审核人员名单给予加分。审核截止时间2014年7月5日止。
  (二)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暂按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及报备
  各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定考试成绩最优及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或本部门范围内公示7天后,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结果等报省人社厅审批。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并下达聘用通知后,各单位新招聘人员统一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十、参加此次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有关市,将参考本公告,结合各市的实际,自行发布各市公开招聘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2014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省直各部门和省属事业单位负责解释。各市所发布的公告,由各市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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